| 商品退換原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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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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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在收到商品後的七日內,如對於商品有任何的不滿意,都可要求辨理退貨。
- 在收到商品超過七日後,恕不受理退貨。
- 在收到商品後的十四日內,如商品有任何非人為所造成的瑕疵,都可要求辦理更換新品。
- 在收到商品超過十四日後,恕不受理退、換貨。
- 辦理退貨、換貨時,請事先告知客服中心,若消費者未通知客戶中心,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,本公司將不予接受,並立即將商品寄回,其中所產生的物流費用,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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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外條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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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本身不得刮傷或損壞,如有造成產品刮傷、人為損壞等情形發生,恕不可辨理退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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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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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商品外包裝需完整
- 原配備送的配件要齊全退回(含說明書、保證書、贈品等)
- 發票需一同寄回
如退貨時以上的退貨條件缺一,就需等補寄配件齊全才可進行退款,退貨商品需先寄回至高雄或台北公司,收到商品確認各項條件無誤後再進行退款動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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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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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在退貨產品內註明訂貨日期、連絡人、連絡電話、退貨原因等,並在產品退貨後3天內來電查詢商品情況,以免商品未送達或送貨途中已遺失等情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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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費負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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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的送達與退貨時所產生的運費,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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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卡退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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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信用卡付款交易之退款方式,透過銀行,依照信用卡退款方式辨理。退款金額會先扣除100元運送費用,退款時間依銀行規定,以信用卡持卡人的結帳日為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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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餘付款方式退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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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ATM轉帳、貨到付款、銀行匯款、郵局劃撥等方式的交易,在退回貨品時,請在退貨的產品內,附上您所指定的要退款的銀行(郵局)、分行、帳號等資料,以利退款作業的進行。退款金額會先扣除100元運送費,以及30元的匯款費用後,直接匯入消費者所指定的帳戶。 |